问题 | 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需要赔偿么 |
释义 | 不需要,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能与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则在其工作期间支付双倍工资是合法的。但是员工在签订时不积极配合,公司发出《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也要付一定责任,因此单位无需赔偿。 一、员工拒绝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对于劳动者主动拒绝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要求用人单位要做到:先应当向员工书面告知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表示拒绝,则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通讯地址,向员工邮寄一份限期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在书面通知上,应当明确签订劳动合同的最后期限,并将劳动合同的文本一并发出。 为了避免出现故意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不愿签订合同的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必须程序到位,有证可查,那就是两个书面通知,一是书面通知要签订劳动合同;二是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这个通知当然需要劳动者本人签字,否则无法证明时,单位又将处在不利局面,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二、员工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一个月未满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直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若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无须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三、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该用人单位要向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从被聘用当天开始,在公司任职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此公司就应当向该劳动者每月支付原有工资的两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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