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法院查封房产如何处理? |
释义 | 在民事纠纷中,当事人的房屋经常因与他人经济纠纷而被法院依法查封,在房产被查封期间,当事人对房产不再拥有使用权,给当事人的生活和房产交易带来诸多不便。那么遇到自己的房屋被查封,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房子如果已经被查封,欠债方想要要回房子,只能想办法筹款,偿还银行的贷款及利息等其他费用后,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只有解除查封后的房产才能进行正常的交易,否则无法过户。 查封会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一般有立案阶段的诉讼保全期、诉讼阶段、执行阶段。从立案开始直至强制执行前的执行阶段是可以继续居住的,强制执行阶段是不能住的。 至于是否强制执行,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许强制执行的。当然,法院还会继续查封。 强制执行的主要处置方式是拍卖。 再婚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处理,名下房产被法院查封如何处理 再婚夫妻离婚的,对于房产方式如下: 一、如果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是不能进行分割的,离婚后房产仍归一方所有。 二、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该房产;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原则上对于夫妻共同房产,法院应当判决均等分割;但是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院查封房产手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法院查封房产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 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 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一轮执行措施到期后,续行期限则分别为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 法院查封的房产必须拍卖吗? 要根据案件情况由法院决定。 1.拍卖房屋通常在执行程序中,通常在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而需要拍卖房屋时,才能启动房屋拍卖程序。 2.要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可以拍卖及拍卖的时间,通常要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才能启动拍卖程序。故如果申请人欲想通过拍卖房屋实现债权,可向法院申请拍卖,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应当或者可以拍卖的,就会适时启动拍卖程序的。 3.拍卖是人类社会特殊的商品交易方式,近现代以来在世界各国广为发展,各国的法律解释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给出的定义为: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房子过户前被法院查封怎么处理 如果是查封前已经签订合同,签订房屋前已经占有房屋,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且没有违约的,且不是因为买受人自身的原因未办理过户的,买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 申请时,需要提供一份执行异议的申请书,写明具体的异议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其次还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再次,还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用以证明自己的异议请求。 该内容由 王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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