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包括哪些方面? |
释义 | 医疗事故鉴定的主旨是通过医学和法医学知识,由专家组对涉及医疗事故的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医疗事故鉴定的作用包括解决医疗纠纷、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作为行政处罚和诉讼中的证据。鉴定受理条件包括申请方式、涉及机构、法院调解或判决、民事诉讼、非法行医等情形。鉴定费用由委托方或医疗机构支付,重新鉴定不收费。 法律分析 一、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作用 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三、医疗事故鉴定受理条件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鉴定所需要的费用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结语 医疗事故鉴定是由专家组进行的一项重要活动,通过运用医学和法医学知识和技术,对医疗事故进行检验和鉴别,提供鉴定结论。鉴定结果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纠纷的依据,也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委托鉴定时需缴纳费用,若属医疗事故,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若非医疗事故,费用由申请处理的当事人支付。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费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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