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只有意外保险,公公在工地摔伤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工地受伤的,属于工伤,劳动者可以向公司要求其工伤赔偿,工伤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地腿断了能赔10万吗 这得看构成的伤残等级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一般赔偿以下费用: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工人在工地工作摔伤了,公司不给钱治疗该怎么办? 工地受伤公司不给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工厂意外受伤。工厂没买工伤保险,只有意外保险怎么办 工厂发生工伤事故,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你好,在施工现场摔伤,断了7根肋骨,一般赔偿多少钱? 肋骨骨折工伤赔偿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劳动者本人工资的十一倍来赔偿给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按该省的规定来赔偿医疗费、康复费、鉴定费等费用。工伤赔偿标准,一般是根据由工伤鉴定结果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决定的,在鉴定基础上按照法定计算方式计算数额,而不是笼统的说赔多少钱。法律依据:肋骨骨折工伤赔偿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劳动者本人工资的十一倍来赔偿给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按该省的规定来赔偿医疗费、康复费、鉴定费等费用。工伤赔偿标准,一般是根据由工伤鉴定结果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决定的,在鉴定基础上按照法定计算方式计算数额,而不是笼统的说赔多少钱。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我在工地摔伤的,但病历上说自己摔伤的,工地还会赔偿吗? 劳动者在工地摔伤,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赔偿给劳动者医疗费、交通食宿费、生活护理费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赔偿其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等费用;但如果不被认定为工伤,则由侵权责任人来赔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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