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养老金提取规定 |
释义 | 个人养老金提取条件及退休金给付标准的主旨是: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金的领取条件包括年龄、退休手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个人缴费年限等要求;退休金的工资取代率应根据工龄、工伤、特殊贡献等因素有所不同;应采取倾斜政策,退休金最低额不低于基本生活费用。 法律分析 个人养老金提取条件如下: 1、企业职工养老金领取条件: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二)已办理退休手续; (三)企业和职工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2、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条件: (一)年满60周岁; (二)累计缴费满15年; (三)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养老保险金给付标准如下: 1、退休金同在职工资收入要保持可比性,退休金的工资取代率应当因连续工龄(或缴费年限)长短、是否工伤(职业病)、有无特殊贡献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2、退休金的工资取代率应当以在职时实得工资的全部为基数,而不应以现行的标准工资为基数。按现行规定,退休金的工资取代率并不低,一般在60—75%,问题是作为工资取代率基数的标准工资在实得全部工资中所占比重日趋下降,这就使退休金与在职时工资收入差距日渐扩大。所以,对工资取代率的基数应作新的规定。 3、考虑到工资收入差别在扩大的趋势,有必要采用退休金的工资取代率与工资收入成反比的倾斜政策。 4、退休金最低额不应低于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数额,即不应低于本地区最低生活费用。为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依法应授权省级政府制定本地区的退休金最低标准。 结语 养老金提取条件明确,包括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两类。退休年龄、退休手续、缴费年限等都是领取养老金的必备条件。退休金的工资取代率应根据工龄、是否工伤、特殊贡献等因素有所不同,且基数应以实得工资为准。考虑到工资收入差异扩大,可采取倾斜政策,使工资取代率与工资收入成反比。退休金最低额应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应由省级政府制定本地区的最低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