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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是以什么为限度进行清偿
释义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强制对其财产清算分配,公平清偿债权人,或者通过和解协议,进行整顿,以达到清偿债务、减少债权人损失的目的。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申请,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自己提出,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提出。破产案件的受理由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院裁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时应当发布公告。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
    人民法院在破产宣告后的15天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的成员由法院指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在法院的监督指到下认真审查破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原始凭证,逐项核实债权、债务,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清算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首先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再报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然后由清算组执行。在支付破产费用后,破产财产应按照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股份有限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股份有限公司所欠的税款;
    (3)破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
    在前一顺序的债权得到全额清偿之前,后一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同一比例向债权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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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1: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