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可以提出离婚吗有赔偿吗 |
释义 | 国内对于孕期妇女给予了特殊的保护,当女性处于孕期之时男方一般是不被允许提出离婚的。女性在此时提出离婚时,法院会依据一定的标准要求男方进行适当补偿。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与是否在怀孕期间无关。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其赔偿金主要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上所述,妇女在孕期提出离婚相对男方来说具有更大的自由空间,这是法律对于孕期妇女特殊保护的体现。 一、法律规定中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是如何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双方可以协议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妇女的地位有了明显提高,男女平等在法律上得到了确定,但法律上的平等不等于事实上的平等,歧视妇女的旧思想、重男轻女的旧观念还没有完全从人们的头脑中肃清,妇女的合法权益容易遭到侵害,要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必须对妇女给予特别的法律条款保护。 从生理情况看,妇女与男子存在着很大的差别。怀孕、生育等是妇女在生理上不同于男子的机能。怀孕、分娩、终止妊娠是妇女的一个特别时期,因为妇女在这段时期身体负担比较重,体质比较虚弱,行动也极不方便,非常需要男方的照料和帮助。 另外,从心理状态来看,妇女在怀孕、分娩、终止妊娠期间,心理脆弱,承受能力较差,非常需要关心和抚慰。夫妻有互相扶助的义务,丈夫必须在这一时期履行自己对妻子的扶助义务。从胎儿、幼儿的角度来看,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建设的后备力量,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不久以后,胎儿、幼儿正在发育中,也是生长的关键阶段,母亲的身体和精神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胎儿、幼儿的健康。 如果男方在此时提出离婚,很可能给女方的精神造成重大打击进而伤及身体,也会对胎儿和幼儿的生长发育产生不利影响。 但是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条件下,出于对男女双方利益的综合考虑,法律允许男方提出离婚。 这些情况主要有: (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离婚时双方不愿意离该怎么办 答:离婚对方不同意的解决措施:1.协议离婚。目前,截止2021年1月1日,一方申请离婚登记都是有可能办理离婚的。虽然一方不同意离婚,对离婚的过程有一定影响,但若另一方下定决心离婚,还是会最终产生婚姻关系终止的法律后果。双方中任一方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一方不想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又称“离婚冷静期”条款,在2021年1月1日生效,目前尚未实施。2.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认定存在婚姻破裂的情形,则一方不同意,法院也应当支持另一方的诉讼请求。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3.特殊情况:若女方不想离婚,且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遂,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离婚的后果不会产生。另外,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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