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了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制定本意见。 法律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实施城乡规划行政处罚的部门(以下简称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违法建设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享有的自主决定权。本意见所称违法建设行为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 第三条 对违法建设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区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和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