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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纠纷的强制执行有哪些
释义
    1、债务纠纷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3、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4、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5、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
    债务纠纷提起强制执行又有哪些作用
    债务纠纷强制执行的作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债务纠纷强制执行能起到什么作用
    第一、法院判决你胜诉后,你可以凭生效的判据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有执行能力的,法院会强制执行他的财产,偿还你的债权;
    第二、为防止转移财产,建议申请财产保全(诉前或诉中),这样胜诉后,可直接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有哪些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法院有强制执行的法定措施有哪些
    法律咨询解答
    财产强制执行的方式具体如下:
    第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第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第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第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申请强制执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要注意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缴纳的费用,特别的规定。
    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
    l、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台湾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该内容由 李红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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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6:4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