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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承担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释义
    有下列构成要件: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一、公司的债务转让给个人可不可以
    公司债务可以转让给个人。但应满足以下条件:
    1、转让的债务必须是有效的债务,有效的债务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除的,即使当事人订立了债务转移合同,也无效;
    2、债务转让中转移的债务是可转移的,不是可转移的,不能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目标;
    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涉及债务转让的第三人必须与债权人或债务人就债务转让达成协议。
    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二、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有哪些区别?
    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其次,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最后,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
    三、合同中负有义务的一方是否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
    合同中负有义务的一方请求他人代为履行义务的,是一种债务转移的行为。
    债务转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产生效力。
    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转让的债务具有可让与性。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
    (1)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指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3)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
    3、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等条件。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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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7: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