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高利贷贷款,后来被起诉了怎么办 |
释义 | 在现实生活中,高利贷起诉你,而不是通过暴力催收等方式来追债,你应该放心,因为他起诉你就表示放弃了超出法律标准的那一部分利息,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做好应诉的准备。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针对高利贷提供的相关证据和主张的事实,你需要确认它的真实性。如果高利贷主张的事实是虚假的,你也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事实。当然,针对高利贷高于法律规定的那一部分利息,你也可以进行反诉。 一、放高利贷的刑法中有哪些 单纯的放高利贷并不构成犯罪,只是一种违法行为。 一般而言,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认定高利贷要注意下面三个问题: 1、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2、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 3、实践中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从界定高利贷的标准上看,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本身不存在涉嫌犯罪的问题。但是高利贷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并且法律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另外,如果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举证?被高利贷了怎么办? 1、对于借款纠纷,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2、对于借款的利息计算,是根据你约定偿还的金额及实际借取的金额来进行计算的,出借人起诉偿还借款,借款人抗辩利息超过百分之三十六,属于高利贷的,可以对实际收到借款金额进行举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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