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不愿与单位签劳动合同 |
释义 | 首先要与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宜,如果劳动者还是拒绝签订合同,向员工发送书面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还是拒绝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一、老板炒员工没有合同怎么赔偿 若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则可按照下列法条处理:《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二、企业搬迁营业场所的员工不去需要补偿吗 企业搬迁营业场所的员工不去不需要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有些单位不与员工协商搬迁,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上班,这显然是不合理的。首先要区分员工是否选择在搬迁后继续与公司履行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合同的,不涉及赔偿。员工选择不继续履行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终止劳动合同,包括: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企业未能与劳动者合法达成协议,无需支付赔偿费用。 三、合同不续签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员工不愿续约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导致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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