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干部贿选构成何种罪名? |
释义 | 贿选村主任属于违法行为,但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村民有权举报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相关机关应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同时当选者的当选也将无效。 法律分析 属于违法行为,贿选村主任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拓展延伸 村干部贿选行为的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村干部贿选行为的法律责任界定涉及多个法律条文和相关判例的解释。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村干部贿选行为可能涉及贪污、受贿、行贿、非法利益输送等罪名。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行贿罪是指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请托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利益输送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特定人员非法提供财物。具体的法律责任界定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判断和裁决。 结语 贿选村主任属于违法行为,但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相关机关举报,相关机关应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贿选所得当选无效。具体的法律责任界定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判断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五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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