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在新刑法中的刑罚是什么?
释义
    新刑法规定了盗掘古文化遗址罪的刑罚,一般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盗掘国家重点保护古文化遗址等法定加重情形之一,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盗掘行为是未经批准私自挖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
    法律分析
    一、新刑法盗掘古文化遗址罪怎么判
    1、新刑法盗掘古文化遗址罪的判刑规则:
    (1)、触犯本罪的,一般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犯罪情节属于较轻情形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3)、若有盗掘国家重点保护古文化遗址等法定加重情形之一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本罪的认定条件
    1.罪体
    (1)行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行为是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盗掘,是指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批准而私自挖掘。
    (2)客体。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客体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古文化遗址,是指清代和清代以前中华民族历史发展中由古代人类创造并留下的表明其文化发展水平的石窟、地下城、古建筑等。古墓葬,是指清代和清代以前中华民族历史上建造并留下的墓穴及其有关设施。
    2.罪责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而进行盗掘的主观心理状态。
    结语
    根据新刑法对盗掘古文化遗址罪的判刑规则,一般情况下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情节较轻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若涉及盗掘国家重点保护古文化遗址等法定加重情形之一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此外,法律依据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认定条件包括行为和客体,行为是指未经批准而私自挖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客体是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责形式为故意,即明知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而进行盗掘的主观心理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一)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
    (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
    (三)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
    (四)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
    (五)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的;
    (六)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
    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或者损毁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
    (三)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
    (四)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处置国有馆藏文物的;
    (五)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9 18:4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