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保金申报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申报时间: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残保金费用计算: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保金怎么计算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一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5%-上一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x上一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残保金怎么计算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一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5%-上一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x上一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残保金计算公式 1.成立时间不满1年且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对于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其地税登记日的下1个月开始计算时间,2015年12月完成地税登记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2.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的,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3.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残保金公司必须交吗 满足一定条件下缴纳。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个税申报时间 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该内容由 马国英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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