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应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买房人,买房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通俗讲,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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