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应当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保险公司并非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时,用人单位的雇主责任险也需要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工伤赔偿中保险公司的责任与雇主责任险的保障需要衔接。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下列费用:(一)工伤医疗费;(二)伤残津贴;(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死亡补助金;(五)被扶养人生活费;(六)丧葬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在保险标的范围内,因保险合同约定的原因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九条:“保险人如实告知或者明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订立保险合同的,对保险人有下列免除赔偿责任的权利:(一)解除合同;(二)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条:“在保险金未支付时,保险人财产损失扩大的,被保险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八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反保险合同约定或者故意造成保险事故,或者虚构保险事故,保险人有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权利。” 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九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如实说明保险事故的经过和损失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