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和醉驾保险赔吗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醉酒驾车属于免除赔偿范围内。但是具体要看保险合同中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第三小条中还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一、借车出现交通事故借车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借车出现交通事故,借车人承担法律责任吗,这个要分情况讨论,首先,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没有亲自驾驶,只是作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下面四种情形之一应认定有过错: 第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还是出借的;第二、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车的请朋好友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仍然出借的; 第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亲朋好友因饮酒、服用国家管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仍然出借的;第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交强险可以追偿车主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将无证驾驶、醉酒驾驶、保险人故意肇事等共同列举,该条规定实质是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除外责任的规定,意在防范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它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一起,旨在充分保护受害人利益的同时,兼顾保险公司利益,以制约被保险人及其他侵权人的违法行为。同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享有追偿权的情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明确约定,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驶等四种情形下,保险公司不承担除抢救费用之外的其他损失和费用的垫付和赔偿。 因此,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下,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合同约定来看,保险公司均不应承担终局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依法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直接向侵权人主张追偿,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向侵权人行使追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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