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住宅用地房屋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房屋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房屋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