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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城镇职工转个人社保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深圳市首次申请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
    2、附上申请材料;
    3、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
    4、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未参加医疗保险的18周岁以上居民的,应当持户口簿、《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边缘救助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向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审查。经审查同意的,由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统一到社保部门办理有关参保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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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7: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