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确定数额的债权能否转让 |
释义 | 未确定数额的债权不能转让。 1、在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签订协议要写清楚具体的金额,利息是可以由法院来进行计算的; 2、债权往往具有不确定性特点,贷款人只转让从债权而不转让主债权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一份债权金额可以分次转让,单笔并无金额限制,但任何一笔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一份债权多次转让,按照通知的先后顺序,通知在先的发生法律效力; 4、如果出现了超额转让债权,根据通知的先后顺序,债权转让通知在先的先行受偿,剩余的份额按照通知顺序受偿如出现不足受偿,且受让人又全额支付转让款的,受让人可要求转让人退回不足部分转让款。现行法律并无任何规定可以保证受让人确信受让的债权是否超额。 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 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并签字认可; 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 4、债权的转移必须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综上所述,债权债务的关系不明确的,是不可以转让债权债务的,主体关系不明确的,签订的转让协议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一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二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是,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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