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的户口是可以跟随父母任意一方进行登记的。 小孩户口是能跟随女方的,且父母离婚,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男方,也可以随女方,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户口必须要上到哪一方的户口上,一般小孩的户口在出生三十天之内就由父母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此时双方可以约定将小孩户口上到女方户口上。 根据《户口管理规范》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特殊规定除外。十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其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孩子户口落户一般需夫妻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男方户口簿、子女出生证等材料,共同前往男方户籍所在地户籍登记机构申请户籍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1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等人员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