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电动车转让协议: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车主 将电动车,车牌号: ,车架号: 转让给乙方,双方同意成交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 二、该车在 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该车自交车之日起即 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济纠纷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因过户手续困难,该车不办理过户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签约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