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康复费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工伤康复费用管理中,可能存在一些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不按规定支付工伤康复费用、私自停发工伤康复费用、强制要求工人私下协商处理工伤、工伤康复费用标准不合理、虚假报销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因工伤应当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费、月工资、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自行承担工伤医疗费用和工伤补助费用。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停止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工伤补助费用的,应当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工伤人员。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企业雇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不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和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三)不按规定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和工伤补助费的。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发票、收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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