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可委托律师发函,需监护人追认。律师函告知态度,无后果,可私下解决。应积极应对,协商解决。若不理,对方或起诉。对方起诉时,可协商解决。关键积极收集有利证据,无论协商还是诉讼,都有帮助。 法律分析 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委托律师发律师函给侵权人,但是需要得到监护人的追认。 律师函不是起诉书,也不是判决书,并不会有什么后果。它只是告知你对方的态度、诉求等。可以私下解决。你应积极应对,和对方协商解决。如你置之不理,对方可能采取下一步行动(起诉)。如对方已起诉,也可协商解决的。关键是你要积极应对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不论是协商还是诉讼,都对自己有帮助。 拓展延伸 未成年人的法律权益保护与法律援助 未成年人的法律权益保护与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在面临法律问题时常常感到无助和困惑。在这种情况下,寻求法律帮助是至关重要的。未成年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寻求法律帮助,例如咨询专业律师、联系相关法律援助机构或组织、向学校或社区寻求支持等。这些渠道可以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指导。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律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的法律援助体系,确保未成年人能够平等、公正地获得法律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通过这样的努力,我们可以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法律保护,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结语 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权益是我们的社会责任。在面临侵权问题时,委托律师发律师函是一种有效的方式,但需要监护人的追认。律师函并非起诉书或判决书,只是告知对方态度和诉求,可通过私下协商解决。积极应对并收集有利证据,无论协商还是诉讼,都对自己有帮助。同时,建立健全的法律援助体系,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目标。让未成年人获得平等、公正的法律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