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书认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公民申请办理公证书认证的一般程序是: (一)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亲友持公证书到外交部领事司或省、自治区、市外事办公室直接办理认证。 (二)申请人直接委托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处将公证书邮寄至代办处办理认证。 (三)交付认证手续费和代办费。 (四)办妥外交部领事司或省、自治区、市外事办公室的认证手续后, 再由本人或委托外交部领事司送往公证书使用国的驻华使(领)馆办理认证。 二、公证书去哪里办理 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 是法律界常用的应用写作文体之一。经过公证以后的文书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办理公证的机关就是公证处。 申请办理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法律上的联系。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告知当事人到有关部门及有管辖权的公证处办理。 对申请公证的当事人的资格、申请公证的民事关系、民事行为和其他事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定、核实。 公证机关对的当事人提出的公证事项进行审查之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由公证员签署并出具公证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