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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计算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
释义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之一,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依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并结合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司法实践过程当中,受害人伤残或者死亡一般就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年限从受害人定残之日或者死亡之日起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扶养年限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被扶养人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在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当首先确定那些人属于被扶养的人,然后主要依据年龄分别计算。确定被扶养人时,以“实际扶养”为判断标准,实际扶养属于事实上的扶养而非法律上的扶养,不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同其扶养的人之间有无法律上的扶养关系,只要他们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被扶养的人就能够请求交通事故责任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1、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
    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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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1:3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