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判罚金基准是隐瞒犯罪所得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累计数额3000元以上不满6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立案标准: 1、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2、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行为发生时,符合立案。 综上所述,具体案件,应参照盗窃罪的标准来确定较少的罚金数额,即一般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两倍以下确定较少的罚金数额。总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罚金数额,应比照且少于原生犯罪的罚金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