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取保候审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1、申请。 申请主体: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律师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2、受理。 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公安机关,检察院自侦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 审查起诉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 审判阶段受理机关为人民法院。 3、审查。 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4、执行。 不论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是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取保候审适用的对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四)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五)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六)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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