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签合同不给一份不可以解约。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个人一份合同的话,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但不能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存在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可以解约。 一、劳动法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该怎么办 劳动法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处理如下: 1、生产管理人员有权不安排其参加劳动。员工只能选择无条件接受安排,或者辞职。但员工半途辞职,公司按相关规定将扣去辞职员工一定比率的工资; 2、员工拒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工作,公司可以视为拒不生产劳动任务,影响生产为由予以辞退,被辞退者,公司可以按违反厂纪为由,给以罚款。 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劳动者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在试用期内的;第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第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形的,劳动者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形的,劳动者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