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后夫妻一方能否分割公司股份
释义
    离婚后夫妻一方是可以分割公司股份的,依不同情形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企业,资产评估,取得企业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企业,双方竞价,取得企业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企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转让给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该股东的配偶可成为股东;
    (二) 夫妻双方转让协商一致,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应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视为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3:4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