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方有精神疾病,女方可提离婚诉讼,可通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法院应先调解,调解无效且感情已破裂则准予离婚,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第1、2款。男方患有精神疾病,女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第1、2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通过相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证明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则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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