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一)办理刑事案件按件收费: 1、侦查阶段 2、审查起诉阶段 3、一审审判阶段 4、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以及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 5、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代理,民事部分涉及财产关系的,参照代理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按照诉讼标的比例计收代理费。 (二)代理民事案件: l.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按件收费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依照诉讼标的比例计费 3、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案件的代理费按反诉标的另行酌减收费。 (三)代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件收费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3、代理行政复议案件,按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的的二分之一收费。 (四)代理国家赔偿案件按件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