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整改费用本应全部由开发商承担,因为经营风险和企业利润本来就是密不可分的,开发商应承担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的调整可能带来的经营风险。从共建和谐社会角度出发,从当前房地产市场现状来看,开发商和业主分摊一部分、政府补贴一部分,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