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决定不合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拆迁评估不合理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一、拆除新民居的建设物有没有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济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房屋征收中老百姓有哪些权利 (1)知情权: ①被征收房屋权属调查结果; ②确定评估机构; ③补偿方案和修改意见; ④房屋征收决定; ⑤房屋补偿决定; ⑥分户补偿情况; ⑦审计结果; (2)选择权: ①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协商选定、投票选定、随机选定; ②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选择; (3)监督权:对征收补偿安置过程的监督; (4)参与权: ①对征收补偿方案提出意见; ②对分户初步评估结果提出意见; ③与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权利; (5)救济权: ①对评估结果可以申请复核和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 ②对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可以提起复议或诉讼; ③对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可以提起复议或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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