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物业费怎么提取 |
释义 | 公积金物业费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中可提取。 具体提取流程如下: 1、首先,进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中,点击主页右边的网上业务大厅,然后进入到里面; 2、其次,选择个人业务点击缴存人,然后选择对应的支付方式; 3、最后,点击页面左下角“我要提取”,选择提取物业费就行了,费用就会直接转入到对应的账号中。 提取公积金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不是特殊情况,不要随意将公积金提取出来,里面的余额对贷款额度影响很大。余额不足,公积金贷款有可能办理不成功; 2、提取公积要注意提取的次数,个人公积金用来购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能超出50万,夫妻分开贷款不会超出100万,且公积金用于购房只有2次机会; 3、想要将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购房,最好放在贷款之后再办理。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账户余额来决定,若提前将账户中余额提取出来,贷款额度有可能为零; 4、公积金贷款审批的时间会比较长,房地产商都会建议购房者选商业贷款。购房者一定要坚持使用公积金贷款,能享有更优惠的购房政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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