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标方如何保证在合同执行中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
释义 | 法律分析:为保障中标方的利益,应在合同签订前对标的物和相应风险进行全面评估,明确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标准、付款条件等,尽可能规定违约责任和救济措施,并对合同内容进行合理协商和修改。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并时刻关注合同执行情况,如发现异议应第一时间提出并与乙方沟通解决,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予以维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疑义,应当按照对方的合理解释履行;对方没有合理解释的,应当按照自己的理解履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其行为不可抗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守诺言。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买卖双方对标的物的品质、数量、用途、价款等重要事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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