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延安市参保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在哪办理 延安新区行政综合楼6楼 二、延安市参保缴费人员增减申报的受理条件 1.参保人员管理单位因各种原因发生改变; 2.转出及转入单位均在同一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且参保险种一致,由转入单位负责申报。 三、延安市参保缴费人员增减申报的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十三条社保经办机构为参保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人员参保登记手续。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 第三条第(一)点关于参保范围。要根据《决定》要求,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第二条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0号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