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规定,保险人和投保人均有义务如实告知。如果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未告知的风险程度减少保险金赔偿。但如果投保人事后发现遗漏或错误的事项,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及时告知,保险人应当按照已修订的条款承担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保险人有权向投保人要求提供有关保险标的的情况,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致使保险人不能确定合同的标的、保险期间或者保险费率,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但根据未告知的风险程度,可以扣除已交的保险费或者不退还保险费。”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投保人事后发现遗漏或者错误的事项,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及时告知保险人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已修订的保险费率或者条款承担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