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伤情鉴定的时间要求如下: 1、轻重伤鉴定一般出院后即可鉴定; 2、出院后三个月至六个月才能鉴定关节等功能问题; 3、如果骨折是用钢板固定的,关节功能受损,需要等到钢板取出治疗结束后三个月至六个月才能鉴定。鉴定书在受理鉴定后七天内出具,疑难的十五天内完成。需要补充材料的,从补充完成当天另行计算; 4、鉴定书由交警大队等委托单位领取,残疾等级鉴定一般在治疗结束后三个月至六个月才能鉴定。 案件不急的,不能立案的,如故意伤害未达轻伤的,交通事故未达重伤的,往往要一个月才能出具鉴定书。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