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吉林省农合报销比例多少 |
释义 | 对于我国广大的农村,为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国家通过建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解决,农民看病后,可以在报销范围内报销一定的费用。那么吉林省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是多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吉林省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比例 (一)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2、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3、二级医院搏小比例30%; 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5、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二)住院报销比例 1、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2、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3、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4、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大病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二、新农合报销范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综合以上介绍,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后,门诊、住院和大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只要属于报销范围,都可以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这样农民的负担就得到了减轻。 该内容由 张豆豆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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