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借款人有权利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还款,但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借款人必须接受银行的催收通知或要求。如果借款人不希望接受银行的催收通知或要求,可以选择合法地拒绝,但应当避免对银行造成损失,否则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当事人有约定还款方式和期限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还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第二十五条:“银行机构可以采取电话、信函、上门拜访等方式追索借款,但不得采取欺诈、胁迫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