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对婚前财产如何处理呢 |
释义 | 夫妻财产要约定书面或口头协议,遵循共同财产原则分割。复员军人费用应共同财产分割,个人医保补助费归个人所有。分居夫妻的财产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差额由多得一方抵偿。未共同生活时的礼金、礼物应合理分割,各自购买使用的财物归各自所有。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法律分析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且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照协议处理。但是,逃避法律规定的协议是无效的。 2、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共同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取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超过10年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到的礼金、礼物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进行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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