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管理不作为,拒交物业费后收到律师函,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物业管理不作为,拒交物业费后收到律师函,我该怎么办?业主必须缴纳物业费,如果认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您明白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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