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承包的工程在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难以实施有效的保证。挂靠人及其组成的挂靠群体,在技术、设备、施工经验和组织能力方面难以满足工程的要求,施工条件简陋,管理水平落后,大量违规施工,偷工减料,带来诸多安全隐患。 2、拖累挂靠企业。由于挂靠人用的是被挂靠人的名义,在施工组织管理的全过程中所产生经济往来的民事行为都是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实施的,一旦发生纠纷或对外债务不能清偿,被挂靠企业则成为被告,引起社会的不安定。 3、扰乱市场秩序。被挂靠企业对挂靠者的经营难管理,也难以制止挂靠者的经营行为,从而引发各种纠纷。一旦发生欠农民工薪酬,或者欠税纠纷,被挂靠企业即卷入其中,不仅损坏被挂靠者的企业品牌,还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问题,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 4、严重损害法律权威。我国《建筑法》等法律一再阐明立场对转包和挂靠等行为予以坚决的制止,但这些法律虽然颁行多时,然而建筑市场转包、挂靠行为横行无忌的状况基本没有改观,且愈演愈烈,近几年频发的农民工跳楼事件,其背后都隐藏着无资质的包工头的身影,以致学界称《建筑法》过于超前,立法者系闭门造车,盲目模仿国外,使法律难以实行,其威信程度自然也就大打折扣。 一、挂靠转让风险如何防范? 1、对挂靠单位进行事前风险控制 要求挂靠单位提供基本经营资料,了解挂靠单位的资信情况,要求挂靠人提供履约担保。 2、采用内部承包方式 被挂靠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根本之策就是不采取挂靠方式承包建设工程,而是采取内部承包协议的方式,因为内部承包是法律所允许的,将挂靠项目实实在在地转变为被挂靠企业的自有项目。 3、采用材料委托采购与劳务分包相结合的方式 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将挂靠施工合同分为如下两个合同:一是建筑材料委托采购合同,被挂靠企业将建设工程的材料全部委托给挂靠人采购;二是将建筑劳务合法地分包给有劳务资质的挂靠企业完成。 4、加强财务管理 为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有效避免劳资纠纷、材料款纠纷等,严格控制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 5、严格控制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1)被挂靠企业要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2)完善劳务管理。为各自招聘的建筑工人购买保险,以减少工伤事故发生时的风险承担。 6、工程竣工后的管理 工程竣工后,被挂靠单位可要求挂靠单位将竣工的相关资料报公司备案,并将挂靠工程上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情况以书面形式给予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