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舟山公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现在我们国家对于一些人才的福利待遇还是比较不错的,比如来说如果来到其他城市没有钱租房子的话,就可以申请公租房,但是公租房的申请要求是比较高,整个流程也是比较麻烦的,那么舟山公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舟山公租房申请材料是什么? 一、舟山公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及受理。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社区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后报送所在街道。 新就业大学生及技能型职工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向市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地址:新城体育路69号市体育馆一楼)。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经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所在社区签署意见后,向新城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地址:新城田螺峙路480号邦泰大厦东侧)。 驻舟部队随军家属经所在部队师或师级以上单位房改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签署意见后,由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汇总审核后统一向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地址:临城中浪国际大厦D座2510室)提出申请,市房管局不受理随军家属以个人名义申请。市房管局将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随军家属进行分配,房源不够时实行轮候制。 (二)审核。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多部门联合审查机制。街道初审后送市房管局,由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市房管局对申请材料、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审核。 新就业大学生及技能型职工由市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对其学历或资格证书进行审核,市房管局对申请材料、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审核。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由新城公安分局负责审核其居住证情况,新城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审核稳定就业情况,市房管局对申请材料、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审核。 驻舟部队随军家属由市房管局对申请材料、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审核。 (三)公示和告知。符合条件的家庭在舟山房产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房管局核发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由市房管局书面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四)配租。实行租金配租的,由市房管局按季发放租金补贴;实行实物配租的,由海城置业有限公司根据市房管局核发的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书负责分配。 二、舟山公租房申请材料 (一)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家庭: 1.《舟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一式一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及财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期货、债权、非住宅、商业用房、机动车辆、土地、经商办厂、运输船只、捕捞船只、机械设备等)证明。无财产证明的,申请人提供具结证明。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提供低保证或困难家庭救助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家庭现住房情况证明。申请家庭有自住私房的提供房产证,租住单位公房或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赁合同,租住私房的,提供租赁协议(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未申请批地建房证明; (二)新就业大学生及技能型职工: 1.《舟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Ⅱ》(一式一份);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人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需原件校验)、身份证、结婚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社会保险人员参保证明(盖公章)等有关材料;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1.《舟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Ⅲ》(一式一份); 2.浙江省居住证或舟山市社会保障·市民卡、身份证、结婚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人员参保证明有关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驻舟部队随军家属: 1.《舟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Ⅳ》(一式一份); 2.所在部队师或师级以上单位房改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户口本、结婚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汇总审核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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