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领取失业保证金没有什么不良后果。 但是如果当事人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未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话,其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会相对较低,这一因素会导致当事人养老金相对较低,同时,退休后养老金调整时也会因为参保时长相对较短导致其调整金额相对较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