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夜间通过坡路打什么灯 |
释义 | 通过坡路使用远近光灯。 一、夜间行车车灯的作用是什么 1、近光灯和远光灯主要起照明作用,特殊情况下,比如夜间高速超车时就可以通过来回切换远、近灯光起到提示前车的作用,以此保证超车安全。远光灯又被成为“大灯”,照明距离远、亮度高,并且光线集中不发散,高速行驶时一定要开启远光灯; 2、示宽灯和近光灯适合傍晚、黄昏、阴雨天气、黎明、雨雾、雾霾天气等能见度低的环境使用,此外,如果遇到雾天,还应开启前、后雾灯,高速路能见度低于1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并应开启前后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二、夜间通过无信号灯路口打什么灯 1、机动车夜间通过无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时交替使用远光灯和近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三、动车灯光使用的有关规定共有四点 1、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廊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2、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讯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3、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第五十八条_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五十九条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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