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是否能够将父母健在时的财产分割? |
释义 | 根据中国法律,继承需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发生。父母健在,子女无法继承财产。父母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两种情况。父母自然死亡,子女可继承财产;被宣告死亡,则需法院确定死亡日期。子女无法继承但可通过其他方式获取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说明继承发生必须有一个死亡事实的发生。如果父母健在,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财产。在这里,父母死亡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父母自然死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生理死亡,这时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另一种情况是父母被宣告死亡,也就是父母失踪达一定期间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父母死亡。这时,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法院判决中确定的父母死亡的日期。虽然父母仍然健在,子女无法继承他们的财产,但是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取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 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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