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同时被两家法院查封,拍卖时该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拍卖程序及法律依据:房管局查封房屋产权,评估公司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拍卖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成交裁定具法律效力。拍卖失败可降价再拍,最多三次。依据《若干规定》和法院规定,拍卖上市公司股份需严格办理,拍卖其他财产应采取当事人主义,无一致则法院选定拍卖机构。 法律分析 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并且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2、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3、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4、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5、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6、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拍卖上市公司的股份,应严格按照《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法院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法院拍卖其它财产,首先应采取当事人主义。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再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 拓展延伸 拍卖程序中的法院查封问题如何应对? 在拍卖程序中,如果房子同时被两家法院查封,应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这一问题。首先,与涉及的两家法院联系,了解查封的具体情况和原因。其次,与相关当事人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如解除其中一家法院的查封或协商分配拍卖所得。同时,与拍卖机构沟通,告知他们查封情况,并提供相关法院的决定和解封手续。在拍卖过程中,确保透明公正,遵守法律程序,将拍卖所得款项妥善处理。最后,根据拍卖结果,按照法律规定,将款项分配给各方。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协助,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以上步骤,拍卖程序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评估房屋价值后,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法院裁定拍卖结果具有法律效力。若无人竞拍或拍卖失败,法院可降价再次拍卖,最多进行三次拍卖。在拍卖程序中,如遇房屋被两家法院查封的情况,应与法院、当事人协商解决,并告知拍卖机构相关情况。建议遵守法律程序,确保透明公正,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协助,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三十一条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可以变卖。 金银及其制品、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变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 拍卖的方式 ,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